恋爱期间的赠与分手需要还吗
恋爱期间的赠与,分手后未必需要还,取决于赠与的目的和性质。
1.假如赠与是出于结婚目的,或者具备彩礼性质,那样在分手后,赠与人有权需要受赠人返还。这是由于,这种赠与行为是附生效条件的,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
2.当结婚目的不可以达成时,受赠人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便不再存在,此时若继续占有别人财物,则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3.假如赠与并不是出于结婚目的,而是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的礼品,那样分手后赠与人则无权需要受赠人返还。
这种赠与行为是双方自愿的,没有附生效条件的状况,因此分手后不需要返还。
2、什么恋爱赠与分手后要返还
找法网提醒,在恋爱期间,一些特定的赠与行为在分手后是需要返还的。这类赠与一般包含:
1.大宗财物和肯定数额的资金,如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与高级贵重衣物等,与见面礼、叩头礼等。
这类财物一般是以结婚为首要条件而赠送的,一旦婚姻关系未能成立,受赠人便失去了占有这类财物的合法依据,应当予以返还。
2.对于以财物为鱼饵,玩弄异性和别人感情的行为,即便送与他们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来看,也可以选择需要返还。
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3.对于一些日常的小礼品,如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平时生活用品等,假如不返还不足以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可以选择不予返还。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置
对于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分手后赠与人一般无权需要受赠人返还。
1.这种赠与行为是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出于礼节或友好关系而赠送的礼品,没有附生效条件的状况。因此,即便分手后,受赠人也有权继续占有这类财物。
2.在处置这种赠与行为时,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愿和合法权益。
假如赠与人需要返还,而受赠人不认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法解决纠纷。
假如赠与行为涉及违法或道德问题,如以财物为鱼饵玩弄感情等,那样赠与人不只有权需要返还,还可以追究受赠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