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过错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应具备的证据包含: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用于审核身份;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以确认婚姻关系;
夫妻一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也可在开庭时提交;
若有子女,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2.若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3.其他要紧的证据涉及婚姻基础情况、结婚以后夫妻感情变化及离婚缘由等:
婚姻基础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交易婚姻等的证明材料;
结婚以后夫妻感情变化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夫妻关系近况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协议、过去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书等;
双方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包含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4.如需要他们给予经济帮助或经济补偿,或需要他们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过错方还需提供:
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情况的证明;
财产约定书;
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
他们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2、诉讼离婚的程序及判决标准
诉讼离婚的程序主要包含起诉、审理和判决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他们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受理案件,并公告双方当事人。
2.审理阶段:
审理阶段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总和。
审理过程中,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将依法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提供证据支持其倡导。
3.判决阶段:
判决前,法院可能第三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将依据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的判决标准,综合剖析婚姻基础、结婚以后感情、离婚缘由等方面,作出是不是准予离婚的判决。
判决后,法院将依法送达判决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和期限。
找法网提醒你,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规范是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那样将准予夫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