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走吗
试用期签了合同,并不意味着职员可以随时走。
1.职员在试用期内想要辞职,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并办理工作交接。第三天,职员即可离开公司。
2.假如公司不批准职员的辞职申请,职员可与时反映到劳动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置。
3.虽然试用期是双方相互知道、选择的阶段,但职员辞职仍需遵循肯定的程序。
提前3天申请离职,既是对用人单位的尊重,也是职员职业素养的体现。
用人单位也不能无故拒绝职员的辞职申请,应依法保障职员的辞职权利。
2、试用期离职的法律规定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类情形包含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等。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假如用人单位没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解雇权。
3.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认定,企业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职位的未录用条件。
4.假如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随便解除合同,求职者可携有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试用期辞职步骤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找法网提醒,试用期辞职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职员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明确告知辞职缘由。
2.职员需要办理工作交接,确保辞职前的工作得到妥善处置。
3.职员在辞职时需要结清薪资和福利待遇,并妥善保管好有关辞职证明文件。
在辞职过程中,职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确保辞职申请的提出方法和时间符适用人单位的规定。
2.要积极配适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确保辞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3.要妥善保管好有关辞职证明文件,以备后续用。
4.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保障职员的辞职权利,不能无故拒绝职员的辞职申请或拖欠职员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5.假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职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