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由什么司法机关办
对于侵占罪行的调查与审理工作,基本上均由公安部门主导并负责深度挖掘有关线索,之后再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已调查了解的案件材料予以严格审察评估,若经审察发现断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过程中,国内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规范明确规定了这三大部门各自所应承担的特定职能和责任,以期通过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方法,确保每一块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根据管辖范围,飞速进行审察,觉得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觉得没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是什么原因公告控告人。控告人假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侵占罪由什么部门立案
在司法实践中,侵占罪被归类为需受害者亲自提出起诉的自诉范畴,为此需要由人民法院负责设立立案规范。
而在收到有关侵占罪的举报材料之后,人民法院需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察,若经审慎评估认定确有犯罪行为及刑事责任存在,则应予立案受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3、侵占罪由什么法院管辖
侵占罪一般依法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其中,犯罪行为发生地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质推行场合,与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密切有关的每个地址。而被告人居住地则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人的常住地址与其户籍所在地并不同,那样以其常住地址为准。所谓常住地址,是指被告人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后,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诊者除外。需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形,比如可能涉及到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事件,根据司法程序应交由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第一次审理。
侵占罪的调查与审理主要由公安部门主导,深入挖掘线索。随后,人民检察院依法审察案件材料,若符合起诉条件,则提起公诉。国内刑事诉讼法规明确了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责,旨在通过三方协同合作,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裁决。